天津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(截至2020年12月31日)
根据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(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),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
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批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33家,具体许可信息如下:
一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名单(共33家)
- 天津日报社(天津日报)
- 今晚报社(今晚报)
- 天津广播电视台
- 天津北方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北方网)
- 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津云)
- 天津教育报刊社
- 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和平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河东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河西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南开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河北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红桥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东丽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西青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津南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北辰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武清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宝坻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宁河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静海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蓟州区融媒体中心
- 天津市滨海新区广播电视台
- 天津工人报社
- 天津青年报社
- 天津政法报社
- 天津市妇女联合会(天津女性网)
- 天津搜狐焦点网
- 天津新浪乐居网
- 网易天津
- 腾讯大燕网天津
- 凤凰网天津
- 澎湃新闻天津频道
二、许可服务形式
上述单位可依法开展以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:
(一)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
(二)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
(三)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
三、服务类别说明
各单位的服务类别(采编发布、转载、传播平台)已在许可证书中具体载明,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服务。
四、查询与监督
公众可通过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网站查询完整的许可信息。如发现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,可向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。
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20年12月31日
(注:以上名单及信息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如有变动,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最新公布信息为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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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9-19 03:38:37